期货结进行净额结算(净额结算的商品期货)主要指的是期货交易的过程,即当下商品期货在买方客户要求支付货物的、数量等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按一定比例,向卖方支付货款,并同时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

一般期货的结算价为该期货合约当时的价,而对每货合约规定的交易,是按照交易所结算价加权平,该期货合约当时的期货,称为结算价;
结算价是某货合约当时的成交,乘以交易所当时的结算价,称为结算价;
结算价是在某货合约上所有成交合约的加权平,也称贴水(或称升水)。
一般期货的结算价是确定交易盈亏、计算风险准备金、设定强行平仓价及停止交易等。期货中的强行平仓指的是:交易者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内,想将所持仓平仓的期货合约全部或部分仓位平仓;
如果交易者在持有未平仓合约的情况下,又未在合约到期前对冲平仓,则必须在该合约上进行实物交割,该交割方式被称为“实物交割”;
如果交易者在持有未平仓合约的情况下,又未在合约到期前就已将买入合约平仓,则必须在该合约到期前进行实物交割,该交割方式被称为“现金交割”。
对于强行平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强行平仓的风险
强行平仓,是指交易者违反交易规则,对市场正在进行的交易进行当时未平仓合约的买入或卖出,并在已经卖出合约的情况下,将已经卖出合约卖出,但尚未交付的期货合约买回已经买入合约。
2、提前平仓的风险
有些投资者在持有未平仓合约的情况下,已将已经卖出合约买回合约,还在继续持有合约,这可能会使交易者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3、因流动性风险
一些投资者持有头寸会被强行平仓,这可能会给市场带来巨大冲击,进而使市场流动性枯竭,从而带来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