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规矩第一(期货交易中最重要的一些规则)。第二(合约)。第三(合约上市数量)。第四(保证金制度)。第五(买卖的对象是期货合约)。第六条 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有:期货合约的标准、期货、期货交易所对交易双方的监管、税收政策、市场主体的集中、变动、交割地点、交易的集中度、保证金制度、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时限等。第六条 期货交易的主要特征是对合约的买卖进行管理。第七条 期货交易的最大特点是合约的互换性。第八条 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内买卖的标准化合约。第九条 期货交易的主要特征有:无到期日、无持仓、无持仓、有交易时间。第十条 期货交易可以双向操作,既可以买涨也可以买跌。上涨时可以低买高卖,下跌时可以高卖低买。还有: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成交的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