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证券交易系统期货(港股期货交易)

香港期货市场中,按交易结算价分为两种主要的结算价:即:第一结算价、第二结算价和第三结算价。
第一结算价,指香港交易所当天交易的最后一笔期货交易成交,该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一般以加权平为基础,按波动点的加权平作为止损价。如果您继续持有期货合约,就必须通过上述期货合约的结算价卖出或者买入相关头寸。一般情况下,香港期货市场采用采用了最少一个结算价为保证金的方法。
第二结算价,指香港交易所当天交易的最后一笔期货交易成交,当日交易的清算结果用结算价来计算。
第三结算价,是指香港交易所当天交易的最后一笔期货交易成交。
第四结算价,指香港交易所当天交易的最后一笔期货交易成交。
第五盘面指数,是指收市时的最后一笔股票成交,也就是收市时的最后一笔股票成交。
第六盘面竞价,是指在证券委卖盘或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交易中,当第一笔交易成交高于第一笔交易的收盘时,则价为当日价。
第七盘面价,是指当日成交的最后一笔股票成交,也就是收市时的。
第八盘面最后收盘,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时间,成交价可以分为连续竞价时间和竞价时间。
第九盘面最后收盘,是指,在收市的最后一分钟,采用最大成交量的作为收盘价。
第十盘面最后,是指,在收市的最后一分钟,采用最近的收盘价作为收盘价。
第十一盘面最后成交价,是指,当收市的最后一笔股票成交中,最后一笔股票成交的最近成交。
第十二盘面最后成交价,是指,当收市的最后一笔股票成交中,最后一笔股票成交中的最近成交。
第十一盘面最后成交价,是指,当收市的最后一笔股票成交中,最后一笔股票成交中的最近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