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开户资金门槛(期货开户资金条件)

1、自然人客户
自然人客户:
自2014年5月8日起,期货开户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实施。开户机构、自然人客户:
客户可根据《期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网络或网络等方式提供期货开户资料并与其签订开户协议,向开户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期货**确认后,期货**经中国核准可开展期货交易。
开户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应当符合适当性要求,有诚信记录,无诚信记录,有承担风险的能力。自然人客户:
(1)自然人客户:
个人客户不能开期货户,需满足期货**适当性规定的要求。
(2)非自然人客户:
需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诚信记录,无诚信记录。
(3)法人客户:
企业客户不符合期货**的适当性要求,自然人客户是可以开期货账户的。
(4)个人客户:
企业客户开期货户需要有证明或社会保险等证明,经相关期货**认可后,可以开立期货账户。
(5)法人客户:
个人客户需符合期货**的适当性要求,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一般,自然人客户需具备期货**的适当性评估,包括中国的适当性评估。
(6)境外客户:
境外客户需满足《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并遵守中国期货交易管理办法。
(7)个人客户:
客户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规定的适当性准入要求,且不存在诚信记录。
(8)法人客户:
法人客户应当具备期货**的适当性评估,经期货**认可的,可开立期货账户,需符合中金所的适当性准入要求,完成开户流程后方可开展交易。
二、开户条件
自然人客户开户条件:
自然人客户开户需要年满18周岁,且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