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期货合约代码开头(国债期货合约代码含义),开仓和平仓的时间分别是每年的1月和6月,交割月为最后交易日后的两个完整交易日,交割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国债期货的交割月的月份为1-12月,交割月是国债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中最后一个交易日,也是国债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中最后一个交易日。国债期货交割日的内容一般为:合约名称交割月份、交割地点和交割方式、交割日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方式、到期交割方式、国债期货交易时间、交割地点、交割方式、国债期货结算价如何计算、国债期货上市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单位、国债期货基准的相关规定等。

国债期货的交割日期和交割方式均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交易所会根据国债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和质量升贴水做相应调整。
根据中金所公告,本次国债期货交割的交割结算价采用该品种交割结算价为基础,如国债期货的交割为合约交割基准的15,交割完成后国债期货合约将会在合约交割结算日后第6个交易日公布。
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的最后交易日标的资产交割结算价,中金所曾在6月11日公布,为所有国债期货合约中最后交易日的成交量加权平均,同时设计了结算参数和交易规则。
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的基准资产交割结算价,若交割结算价为合约交割基准日的所有加权平,则对所有国债期货合约所有加权平予以计算。如果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的所有加权平,则对所有国债期货合约的所有加权平予以加权平。最后交易日的相关内容请参见本贴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割细则》。
上期所:国债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的一个交易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为防范交割风险,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作了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