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日结算日到期日(期货交易截止日期),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实物交割,其期货交易日的终止交易将由期货交易代码“ZGH”来解释。除交易所有期货交易代码之外,还有“上海期货交易所”以及“大连商品交易所”。

期货交易日开始到终止交易日的时间内为客户办理期货交易日,但是具体的终止交易日可以根据有关期货交易时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情况以及需要终止交易的情形进行解释。
期货交易日结束后,要进行实物交割的期货品种,期货交易日被收取相应的货款,不能像股票交易日的收付日一样可以将货款按照期货交易合约的规定进行结算。
如果对未平仓合约进行履约的交易双方,在未了结合同的期货合约有关交割月份的交易之前,应当顺延合约到期日再进行交割,否则该交易者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约的终止交易日期是每一个合约到期日的第三个星期五(即最后交易日)。根据合约的到期日与到期日之间的流动性,投资者应注意:即连续合约,但是连续合约不活跃,资金流动性不大。如果是投资者交易,就要注意:连续合约到期日都是到期日,而且到期日之前是成交的,但是当前行情下,如果大家出现了不活跃的行情,要及时的撤出,避免损失。
合约终止交易的日期是每一个合约到期日的第四个星期五(即最后交易日)。根据期权合约的到期日时间和到期日的成交量,投资者可以在到期日前的下一个交易日(即到期日)进行平仓,或者进行实物交割。
期货交易日结束后,期货交易日被收取相应的货款,但是结算后不交割的商品,就必须在到期日前,继续买卖。
如果在到期日期间买进的期权,是在到期日前卖出的,还是在到期日后买进的,都是在到期日之前,直接就把货物转移到最后交易日的卖方名下。当然这并不是期货交易日结束后的成交结果,而是该期权在期权最后交易日的成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