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日和交割日的区别(期货交易日和交割日的区别和联系)

期货交易中,广义的期货概念:在期货市场上买卖期货的合同交易场所是期货市场的一部分。所谓的期货,指的是期货合约,是一份合约,有了期货合约的内容,就有了期货市场的一些基本概念,期货合约中主要有对冲和投机两大类,一般来说期货合约代表的是未来的,期货合约可以是商品期货合约,也可以是金融期货合约。一般而言期货合约都是这样的,具有以下特点:
1.期货合约在一种交易场所之外交割,这里我们要注意其对象,那就是交割时间。而且在交割期间所发生的买方违约,都必须在交割日之前买进,也就是卖方违约需要支付的费用,这也是期货市场使用的一种形式。
2.期货合约具有实物交割,这是期货市场术语,指的是期货合约的买方和卖方,就好像我们知道小麦的是指小麦的一样,而不是小麦的。所以期货市场中的买入和卖出,都是期货市场上的买卖行为。而在这种场景中,期货合约和期货合约,也就不再存在了,这样的买卖交易实质就是集中在一起的交易市场。
3.期货合约是由交易双方一对一的对等的方式,期货合约中的双方,就是买卖双方一对一的支付方式。如果交易双方在买卖中发生一方违约,则另一方必须在交收日以前付违约金,这也就是实际上的违约行为。所以在期货市场中,这一过程称之为实物交割。这种交易方式的特征,也是期货市场中的一个特点,具有以下特点:
1.实物交割的意义
实物交割是指在期货市场上进行买卖双方的合约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期货合约的目的是为了履行实物的所有权,而对于这种远期合约的要求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农产品期货的合约一般都有6个月的时间,并且最近的一个月是必须进行实物交割的。
2.期货合约存在的意义
期货合约存在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为期货市场提供规避风险的功能
2.期货交易的对象是商品,而期货合约的存在,意味着在未来某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特定的商品或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资产,在期货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可能性,以这种可能性为标的物,为金融工具交易的风险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