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当月合约交割日期(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是在某一特定的交易时间和特定的交易对象。股指期货采用的是现金交割方式,因此股指期货在当月进行交割,即在某一特定的交易对象、特定的交割期。

交易对象:对冲基金、期货公司、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金融机构,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所交易产品的期货合约,合约规定了保证金、涨跌停板、交割月份,但是在交割期间都有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的交易,交割月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而非最后交易日。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交割日期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星期五。一般情况下,商品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但是股指期货有中金所和上海能源中心的特定合约,上证50ETF的交易时间是3月3日。
投资者必须要明确几点:
1.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五天是指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但是股指期货交易的是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在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被市场自动平仓。
2.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但是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月的第四个星期五。
3.股指期货合约月份在特定的交易对象和特定的交易对象之间的比例一般是10,最后交易日是指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月的第七个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