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现金交割制度(黄金期货交割规则)

黄金期货的交割制度是在股指期货交易中规定的,股指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金股指期货的交割必须用现金交割的方式进行,以实现套期保值。股指期货交割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
中金所规定,股指期货交割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也是我国股指期货交易最后一个交易日。
现金交割制度是指合约到期时,参与现金交割的投资者必须在合约到期前及时平仓,以避免实物交割的不确定性风险。
期货公司会员的现金交割采取现金交割方式,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现金交割的日子。
期货公司会员在接受客户委托后,应当向客户提供交割材料,由客户提供会员确认后,交由客户在交割日当天进行交割结算。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期货交易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