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仓限额制度作用(持仓限额制度具体措施)

我国期货市场一直以来都有非常严格的持仓限额制度,具体表现在如下:
一是保证金制度。持仓限额制度是指在交易所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中,规定了交易者可以用于期货交易的资金,是当日结算时交易所按照规定的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交纳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其目的在于,当交易者认为准备充分的时候,必须在交易所里存入足够的资金,这部分资金用于交易所规定的标准仓单的卖出开仓。
二是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客户报告其委托的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的持仓信息,以及客户所委托的期货交易信息,包括有持仓报告、资金、持仓报告、、成交持仓、交割意向等。
三是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制度是指在交易所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中,规定了交易者可以持仓到交割月份的持仓中。其目的在于,当交易者需要出具交易编码,而且是从大户手中买进期货合约,同时在交割月份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