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是一种赋予其持有人在特定日期或之前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而非义务。期权的交易双方分别是期权买方(持有者)和期权卖方(承约方)。将深入探讨期权的承约方,以及期权履约的三种主要情况。
期权的承约方是指卖出期权合约的一方。 承约方收取期权费 (premium) 作为卖出期权的报酬。作为交换,承约方面临的义务是,如果期权买方决定行使期权,承约方必须按照期权合约的约定履行义务:对于看涨期权,承约方必须以约定价格卖出标的资产;对于看跌期权,承约方必须以约定价格买入标的资产。期权的承约方也称为期权的义务方。

期权的承约方承担着潜在的风险,因为标的资产的价格可能朝着不利于他们的方向变动。例如,如果承约方卖出的是看涨期权,而标的资产的价格大幅上涨,那么承约方就需要以更高的市场价格买入标的资产,然后以较低的约定价格卖给期权买方,从而遭受损失。相反,如果承约方卖出的是看跌期权,而标的资产的价格大幅下跌,那么承约方就需要以较高的约定价格买入标的资产,从而遭受损失。
期权交易中的承约方往往需要提供保证金,以保证他们有能力履行期权合约。保证金的要求根据期权的类型、标的资产以及市场风险程度而有所不同。
期权履约指的是期权买方行使其权利,要求期权卖方按照期权合约的条款执行交易。 换句话说,期权买方决定以约定的执行价格买入(看涨期权)或卖出(看跌期权)标的资产。 期权的履约并非强制性的,只有当期权买方认为行使期权对自己有利时才会选择履约。 只有在期权是实值期权(In-the-Money, ITM)时,期权买方才会倾向于行权,以获取利润。如果期权是平值期权(At-the-Money, ATM)或虚值期权(Out-of-the-Money, OTM),期权买方通常会选择放弃行权,损失掉期权费,而不是执行一个亏损的交易。
期权履约的前提是期权合约到期前或到期日。 美式期权允许在到期日前的任何时间行权,而欧式期权只能在到期日行权。 期权买方必须向券商提交行权申请,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看涨期权赋予持有人在到期日或之前以特定价格(执行价格)购买标的资产的权利。 当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高于执行价格时,看涨期权就成为实值期权。
在这种情况下,期权买方可以行使期权,以执行价格购买标的资产,然后以更高的市场价格卖出,从而获得利润。 承约方则必须以执行价格卖出标的资产。 举例来说,假设你卖出了一份执行价格为50美元的看涨期权,而到期日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为60美元。 如果期权买方选择行权,你就必须以50美元的价格卖给他标的资产,即使你在市场上需要以60美元的价格买入。 这意味着你将损失10美元(不包括你收到的期权费)。
看跌期权赋予持有人在到期日或之前以特定价格(执行价格)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 当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低于执行价格时,看跌期权就成为实值期权。
在这种情况下,期权买方可以行使期权,以执行价格卖出标的资产,即使市场价格更低,从而避免更大的损失。 承约方则必须以执行价格买入标的资产。 举例来说,假设你卖出了一份执行价格为50美元的看跌期权,而到期日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为40美元。 如果期权买方选择行权,你就必须以50美元的价格买入标的资产,即使市场上它只值40美元。 这意味着你将损失10美元(不包括你收到的期权费)。
某些交易所或券商提供自动履约的机制。 自动履约意味着,如果期权在到期日是实值期权,并且实值幅度超过一定的阈值(通常是很小的金额,例如1美分),那么期权将自动被行权,无需期权买方手动操作。 这样做是为了确保期权买方不会因为疏忽而错过行权的机会,从而损失利润。 承约方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履行义务,即使期权买方没有明确提出行权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自动履约的规则因交易所和券商而异,投资者需要了解自己账户的具体规则。
期权履约并非总是对期权买方有利的。 有时,即使期权是实值期权,期权买方也可能选择放弃行权,例如,如果行权成本(包括佣金和可能的税费)超过了行权带来的利润。 期权买方还可以选择将期权在到期日之前卖出,从而锁定利润,而不是行权。
对于期权承约方来说,理解期权履约机制至关重要。 承约方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以便在期权被行权时能够及时履行义务。 承约方可以通过购买对冲头寸来降低风险,例如,如果承约方卖出的是看涨期权,可以买入标的资产,从而降低价格上涨带来的损失。
期权的承约方是期权交易中承担义务的一方。 理解期权履约的机制以及三种主要情况(看涨期权履约、看跌期权履约和自动履约)对于期权交易的参与者至关重要。 只有充分了解期权的运作方式,才能更好地管理风险并实现投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