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是买卖双方在未来某个特定日期以特定价格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在港股期货市场中,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是合约到期日,即合约到期后,买卖双方必须按照合约条款进行标的物的实物交割。

港股期货合约的交割日通常为合约到期日后的第三个营业日。例如,某只港股期货合约的到期日为2023年3月17日,则其交割日为2023年3月21日。
在交割日,买卖双方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标的物的交割:
在某些情况下,港股期货合约也可以进行现金结算。现金结算是指买卖双方在交割日当天不进行实物交割,而是以现金差价进行结算。当期货合约价格与标的物股票价格出现较大差异时,通常会采用现金结算。
港股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是合约到期日后的第三个营业日。在交割日,买卖双方需要按照合约条款进行标的物的实物交割。交割程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结算所负责监督和结算。在某些情况下,期货合约也可以进行现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