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平衡性(不平衡交易)是指期货交易市场中,参与者的期货合约对其到期日和到期日的调节作用,尤其是在其他交易者的清算交割中,期货交易市场是唯一的平衡性市场。在任何特定的市场中,参与者都有责任,都必须为期货市场风险防范提供保障。但是期货交易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统计的市场,属于市场,所以期货交易的平衡性较低。

正常情况下,在商品期货市场中,如玉米、大豆、白糖、棉花、小麦、咖啡、大豆等可以分为集中交割和集中交割两种方式,交易所会对这些商品的交割日期设置规定。其中,玉米交割日期为每月第三个周五,交割日期是每月第七个周五。
但是这些交割日期设计不合理,不合理的时候会导致该商品的远期走势和基差走势出现较动,甚至有不连续的可能。比如,同一批合约,因为发生重动而出现交割日期和基差走势不连续的情况。
我国期货交易规则中,还有几种具有相对应的大宗商品的期货交易规则:如上图所示,螺纹钢、大豆、铜、铝、锌、铅、橡胶、棉花、大豆、白糖、pta、豆油、菜油、天然橡胶、小麦、玉米淀粉、焦炭、焦煤、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菜籽油、白砂糖、棕榈油、玻璃、螺纹钢、豆一、豆二、豆油、豆粕期权等都是属于实物交割的,是可以在交割日之前按照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