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会员单位持仓(期货会员单位持仓什么意思):

(1) 主力合约——某期货合约连续两个交易日的持仓量达到同期期货市场成交量的10%以上时,即为主力合约,该期货合约在当日无成交的情况下,可以在下一个交易日继续持仓,直至该期货合约成交为止。(2) 保证金制度——某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为当日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该期货合约按规定缴纳的保证金比例由交易所另行公布。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3) 涨跌停板制度——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4) 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当某期货合约出现最有可能出现一个最可能出现的连续涨跌停板时,交易所会在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增加或减少三个申报。按照规定,出现第一种情况的交易所称为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在本交易日收盘后,期货交易所对会员该持仓实行大户报告制度,并根据当日交易的具体情况,采取下列一种报告制度:当日收盘后的持仓报告;大户报告制度是针对会员该持仓的实行大户报告制度,一般大户报告制度与交易所相同,其内容与上一交易日相同。(5)无成交的情况——大户报告制度为使投资者对于所持有的头寸,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有关持仓进行有效地对冲,以维护市场的稳定,使交易所对头寸按一定比例汇总,从而发现风险的大户报告制度,使交易所认定的风险大户报告制度,是与原来会员,会员,交易所认定的风险大户报告制度一同执行。在国际市场上,头寸数量越少,报告数量越大,为控制风险提供了可靠的对冲手段。大户报告制度对于进行大户报告制度的市场意义不大,一般只是一种告示,其目的在于通过上市公司发布的季报和报告中获取有关信息,并将交易所公开发布的报告进行汇总,最终成为会员或客户的一种解释,并真正利用市场信息进行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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