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卷板期货的规定(热卷板期货的规定和标准)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规定:
第10条 热轧卷板期货的开户
(1)投资者需要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
(2)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或者最近3个交易日,
(3)具有10笔以上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3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4)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
第10条 参与热轧卷板期货交易的投资者需通过相关机构的考试或者认可的其他方式,通过相关测试。
第11条 知识测试是指当期货交易出现连续三年亏损,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的规定。
第12条 连续三年亏损,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的规定。
第13条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的规定。
第14条 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的决定,决定暂停其股票、期货、期权和其他衍生品交易,但终止股票、期货交易的上市公司应当披露信息。
终止上市,股民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证监公司字〔1998〕149号)规定,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关于强制退市的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应当自收到终止上市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申请人、受理机关、中国证监会。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期货、期权的交易将被本所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