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期货交易合约(石油期货交易合约是什么)是一种期货交易的对象,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石油期货合约是指以石油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的对象,包括了石油的所有价值、等级和规格,是期货交易的基础,石油期货价格的涨跌影响了石油期货的价格变动。
石油期货交易是石油交易所制定、管理石油期货市场风险的主要工具,其交易手段为生产经营者设计、发布和发布石油期货合约,提供对冲风险的工具。石油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石油期货合约的标准化是指除价格外,期货合约的所有条款都是预先规定好的,具有标准化的特点。
石油期货交易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
1、交易保证金:
石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
2、涨跌停板幅度:
石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3、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一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前一日。
4、交易保证金:
石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
5、合约月份:
石油期货合约的交易月份为最近的三个连续月份。
6、报价单位:
石油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每手1000桶,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桶,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桶。
7、最小变动价位:
石油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其最小变动价位的1%。
8、交易时间:
为每个交易日的9:00至11:30,下午1:30至3:00。
9、合约月份:
为该合约规定的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第一个交易日。
10、最后交易日:
为该合约规定的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第一个交易日。
11、交割日期:
为该合约规定的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交易日。
12、交割品级:
有馏分油、无铅汽油、瓦斯油、瓦斯油等馏分油、瓦斯油、残渣油等馏分油等。
13、交割地点:
为该合约规定的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14、交割地点:
为该合约规定的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交易日的第一个交易日。
15、交割品级:
为该合约规定的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交易日的第一个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的第一个交易日的交易日的交易保证金。
16、交割地点:
为该合约规定的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交易日的交易保证金。
17、交易保证金:
为该合约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收取标准收取标准。
18、涨跌停板幅度:
为该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19、交割等级:
为该合约规定的交割等级,交割地点为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
20、交易手续费:
为该合约规定的交割等级,交割地点为交易所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