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和远期合约(黄金期货和远期合约的区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中的标的物是固定的,而且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好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合约中的标的物是期货合约,具有标准化和非标准化特征。非标准化合约则是以实物交割的方式进行的标准化合约。

一般来讲,合约是通过签订标准化合约的方式来履行的,而远期合约是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远期合约交易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合约的履行,必须是标准化的,且合约的履约必须是标准化的,不能出现标准化违约现象。
第二,标准化的合约,应当是一个与合约履约有关的法律文件,且合约的交易的履约必须是由交易所组织的,不能发生标准化违约现象。
第三,流动性好的合约,都需要有充足的流动性来满易的需要,而且必须要在市场上有足够的交易对手。
第四,报价方式的统一,对交易的报价采用统一的机制进行规范。
第五,合约的履行,有利于期货交易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履约,达成一种互惠互利的交易关系。
第六,保证金交易,与黄金现货的保证金交易的最大不同,它是黄金市场的交易者,其交易量大,波动剧烈,参与者众多。
第七,发现功能的有效性,增加了交易的透明度和标准化程度,从而使期货交易具有公开性、连续性和连续性,影响了期货交易的效率和效果。
第八,期货交易品种与其他市场的接轨,使期货市场向更为多元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形成了现代市场体系。
第九,合约的连续,使期货交易具有了回避风险、套期保值、资产管理和实物交割的基本功能。
第十,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的推出,将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市场效率,为规避风险提供了可靠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