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期货保证金调整(元旦期货保证金调整)调整通知:

通知如下: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制定以下关于调整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保证金和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上海期货交易所品种(活跃月份)标准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对上海期货交易所品种(活跃月份)标准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对上海期货交易所品种(活跃月份)标准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上海期货交易所品种(活跃月份)标准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三、自2021年1月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对上海期货交易所品种(活跃月份)标准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四、自2021年1月1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对上海期货交易所品种(活跃月份)标准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五、自2021年1月1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对上海期货交易所品种(活跃月份)标准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六、自2021年1月1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对上海期货交易所品种(活跃月份)标准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七、自2021年1月1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对上海期货交易所品种(活跃月份)标准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八、自2021年1月1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对上海期货交易所品种(活跃月份)标准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九、自2021年1月1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对上海期货交易所品种(活跃月份)标准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十、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上海期货交易所品种(活跃月份)标准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期货品种(活跃月份)保证金调整如下:
做市商保证金调整幅度和交易保证金调整幅度调整调整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