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可交割油种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在确定原油期货可交割油种)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可交割油种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在确定原油期货可交割油种)
公告显示,该可交割油种仅公布两份公告,分别是:
(一)合约内容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品种为中质含硫原油,交割地点为中质含硫原油。原油期货可交割油种主要有中质含硫原油和布伦特原油两种,具体内容如下:
(1)交割方式
1、原油合约实物交割
(2)合约类型
原油合约种类采用实物交割,可交割油种主要有重柴油、轻柴油、热炼柴油、燃料油等。合约交割实行现金交割。
2、交易指令
(3)交易单位
原油期货最小交易单位为1000桶/手,原油期货最小交割单位为1000桶/手。
3、最小变动价位
(4)最小交易单位
原油期货最小变动价位为0.1元/桶,其最小波动幅度为(1)元/桶,因此原油期货最小变动价位为0.1元/桶。
4、交割等级
指合约价值的标准差。合约月份由原油合约中的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交割月份调整为最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交割月份。
5、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一般来说,保证金比例越低,风险越大,保证金比例越低,风险越小。
6、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7。交易所对于原油期货的保证金是会在交易所基础上加有比例的。一般来说,交易所收取的比例越低,风险越大,反之亦然。
7、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包括实物交割和标准交割两种。一般来讲,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