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指期货到期日(恒指期货结算日)与标的指数期权到期日(恒指期货结算日)相比较,二者的到期日是存在一定差别的。根据《恒指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若恒指期货在到期日之前任其未平仓,恒指期货就将无法进行交易。

恒指期货的到期日是从第一个交易日开始的,每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结束后,按照最后交易日的收盘结算价进行结算。恒指期货的到期日也是到期日的第十个交易日,除了上述的正常交易日外,投资者还可选择有三个结算日的交易日进行平仓操作。
除了恒指期货,每个交易日中的期货合约月份也是存在差异的,具体的差异如下:
交割日: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投资者在最后交割日前,必须将持有的恒指期货合约按交割月份的规定进行平仓,若不主动平仓,交易所会将该投资者的持仓强制平仓,使得投资者的持仓进一步处于被强平的边缘。
详情请看新华富时A5050期货的到期日为:
合约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例如12月15日,恒指期货到期日为:12月19日、12月22日、12月25日。如果投资者投资者投资者在12月19日之前没有平仓,或者换到合约月份的第十个交易日进行平仓,则会面临到“强平”的结果。
最后,期货合约到期日有两种:第一种是在远期合约月份的交割日,那么我们具体来看下具体的期货合约的到期日:
一、2020年5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从远期合约品种开始,除了上述的期货合约之外,所有的合约月份都是有差异的。
如下图所示,2020年5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就是2021年4月21日,其实2021年5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是2021年5月21日,也就是说2021年5月21日就是恒指期货合约到期日,在远期合约里看到的是5月恒指期货的到期日,也就是在2021年5月20日以后到期的合约,都是在远期合约的交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