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远大国际期货黑幕(远大国际期货交易平台):

第一、 利用一些人对香港的指定经纪商、平台代理商之间,进行低买高卖的竞争。
第二、 操纵虚假交易,发布虚假的交易报告,诱导交易者频繁交易。
第三、 利用非法手段,向外汇投资公司销售产品,以保证投资者的利益。
第四、 通过一些大户投资者的欺骗,骗取投资者的钱财。
第五、 其逃避相关交易业务,从而成为犯罪者的羁系。
第六、 危害公民的金融资产,破坏金融体系的稳定和秩序。
第七、 扰乱金融秩序,损害公共利益。
第八、 非法经营行为是指组织犯罪,使金融体系具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犯罪者和金融监管当局能够依法有效地进行调查,并受到刑事追究。
第九、 破坏金融秩序,扰乱金融秩序。
第十、 扰乱金融秩序的活动,通过媒体发布虚假的交易报告、虚假的交易报告,以保证自己能够准确地捕捉和执行交易指令。
第十一、 违反金融法则,进行有法可依。
第十二、 集资、收受贿赂,侵害公民的财产。
判断,无论何种金融投资品,参与投资交易,都需要树立正确的交易态度,选择合法、合法的交易场所, 以投资者的利益为先。
把握金融投资,避免非法集资,切勿轻信乱讲,谨慎行事,识别虚假金融投资有可能违法的事实, 正视金融。
非法集资、收受贿赂、收受贿赂、收受贿赂、收受贿赂, 防范非法集资和收受贿赂,合理预防和避开非法集资,抓住非法集资的本质,利用法律和制度漏洞,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往往具有危害性。
**专门批设立了对非法集资、收受贿赂、收受贿赂、收受贿赂的四类规定。
1. 对非法集资、收受贿赂、收受贿赂,实施金融,造成非法集资,且数额特别巨大,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