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合约交割(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月), 交易所制定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和交割方式。交易所为了维护股指期货市场的稳定和流动性,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采取现金交割、实物交割的方式。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是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0个交易日。该日内,交易所向会员、客户、投资者发布各相关通知,告知会员、投资者、客户等交割风险。当日闭市后,交易所结算部将会员、客户的保证金追加到交易所,投资者的保证金监控中心按照每日一早的结算价计算逐日盯市,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对每个会员、投资者的持仓按交割结算价进行结算,了结未平仓合约,直至最后交易日结算时,对所有买平仓合约的客户进行交割。

有关规定,交易所在各会员、客户办理交割时,应当提醒每个会员、每个客户注意交割的委托。在具体执行中,交易所要求会员、客户应当提醒客户注意交割风险。交割违约时,交易所将持续通知会员和客户,并在交割月前一个月进行核对,各会员或客户可以将交割信息通知会员、客户。
:交易所如何在交割月履约?对于其他人投资者来说,股指期货交割日是一天中股指期货交易的结算日,也是双方协商的集中交易时间。交易所会按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进行结算,而股指期货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之后,若客户没有平仓,则剩余部分仍然保留,在最后交割日后结算时,交易所按照有关规定对客户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平仓。
交割是有风险的。股指期货的交割是严格按照投资者的要求进行的,比如,股指期货的买方有意向买人、卖方或买方。投资者买入股指期货的数量不应低于该合约规定的卖头数量,而且如果卖头数量超过了买方的数量,则卖方有权交割股指期货合约。投资者的买头未平仓合约数量要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