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期货交易规则(简述期货的交易制度)有关内容

交易所为期货合约的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实行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者可以利用这种具有杠杆的特点进行期货交易,一般来讲,交易所在其市场上的实行“保证金交易”制度。一般来说,交易所实行“T+0”制度,即当期货交易者在某货合约上买进期货合约后,可在第二个交易日之前将期货合约卖出,并希望在合约到期前通过实物交割来解除履约责任。
交易所对不同期货合约都实施“限仓制度”,即指交易所对持仓限额规定的持仓量的最大数额,是指期货交易者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者该期货合约上的持仓数量。一般来说,持仓限额规定的是在一定的时期内,某一特定时期内,某一特定的期货合约交易持仓总量不得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的2倍。
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也称杠杆机制,指期货交易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所需交纳的资金,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是固定的,由会员单位收取。
以原油为例,在期货交易中,因为买的是未来的合约,所以卖的要高于期货,因此,投资者在进行原油交易时,只需要缴纳少量的保证金就可以了。
中的某一家期货公司,原来的原油保证金是5,后来变成10了,可以开始交易了。
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中,结算价是指按照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计算出来的各种期货合约的成交。期货交易者根据当日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所计算的买方会员、卖方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的成交和持仓数量,作为成交价。
涨跌停板制度
当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结算的计算方法,一般采用计算机的方法,即在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当日收盘前最后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