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持仓进入交割月(期货最后持仓日)的具体规定如下:

期货交易实行平仓,即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交易期内,交易所对会员、客户、客户的持仓按照交割结算价进行结算处理。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标准仓单的入库标准。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会员、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境外中介机构和客户等进入交割月(符合以上要求的持仓不超过该持仓的总量的2),客户的持仓量达该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的一倍以上(含);若客户持仓量超过该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的2,交易所可以通过交易软件查询结算参数,或登录交易系统查询,查询到当日或随后到期月份合约的持仓。
最后交易日是指必须进行交割的一天,交割期是指必须进行实物交割的一天。
开仓=买入、卖出期货合约数量的期货合约数量
平仓=买入/卖出期货合约数量的期货合约数量
:持仓量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也称未平仓合约量,是指尚未进行实物交割的某种期货合约的数量。
例:假设客户以螺纹钢2005合约(4000元/)为买入螺纹钢2005合约(4000元/)(1000元/),那么,他必须以4000元/的卖出螺纹钢2005合约(4000元/)。如果该客户以4000元/的卖出螺纹钢2005合约(4000元/),那么,他必须以4000元/的卖出螺纹钢2005合约(4000元/)。如果该客户以4000元/的卖出螺纹钢2005合约(4000元/),那么,他必须以4000元/的卖出螺纹钢2005合约(4000元/),那么,他必须以4000元/的买入螺纹钢2005合约(4000元/)。
期货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