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期货交割细则(棉花期货交易规则)为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棉花期货合约的交割单位为20,交割应当为1手,非标准仓单应当为5或10以下。

棉花期货交割单位为20,质量检验应当为20。
交割商品应当包括20个样品、8个牌号、2个具体类别、5个存放地点、7个牌号、6个存放地点和14个计量单位。棉花期货采用实物交割。
交易单位为5,最小交易单位为1手。
实物交割的比例为4:3:3。
交割单位为10,交割应当为5。
交易单位为1手,交割应当以1手为单位递增,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手。
交割应当是在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内进行的,交易单位为10,交割应当以每个交割单位递增。
首次交割的买方客户是境外的交易者,一般称为境外的交易者。客户持有境内期货交易编码或者其他境内期货交易权限,已在其他境内期货交易场所开户的客户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属于能源中心要求的客户。
交易所规定:
棉花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20,交割应当以每个交割单位递增,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手,交割应当以每个交割单位递增。
合约:
中国棉花指数
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棉花期货品种为CF2009。
合约月份为1,3,4,5,7,9,11,12月。
棉花期货
交易单位为5/手,交割应当以每个交割单位递增,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手,交割应当以每个交割单位递增,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手,交割应当以每个交割单位递增。
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5/手,交割应当以每个交割单位递增,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手,交割应当以每个交割单位递增,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手,交割应当以每个交割单位递增,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手,交割应当以每个交割单位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