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交易规则状况(上证指数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1、交易单位:1000股,最小变动价位0.5个指数点,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上下4,交割月份为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等连续三个月的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
2、最小变动价位0.5个指数点,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上下4。
3、交割月份: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连续交易时间,每个交易日的15:30至15:30为结算日。
4、最后交易日:沪深300指数期货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1、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2、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3、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4、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5、最后交易日: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6、交割日: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最后交易日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7、交割: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8、交割: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9、交易时间:每个交易日的15:30至20:30,交易所相关工作人员需提前准备好本人的有效件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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