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结算价计算方法(期货结算价怎样计算)

1、是指股指期货的在最后交易日后第二个交易日公布。股指期货结算价包含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和最后结算价。
2、股指期货交易的种类,包括: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利率期货、外汇期货、债券期货、利率期货和股指期权。
3、股指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
1、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单位为每点300元,期货合约的标准化期权合约的履约保障,是基于现货指数的交易,不需进行现金交割,避免了实行现金交割。
2、交易单位的最小变动价位为指数点,一般是一个指数点的意思,另外,交易单位由10万手/张或100万手或100万手到5000万手等标准合约为交易单位。
3、结算价:一般是按照合约成交量的一定比例收取。
4、交易的最小变动价位为当日结算价,如当日无成交,按照次日该合约成交量的加权平,则当日无成交。
5、指数结算价:一般是在每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第四个交易日公布。例如,郑商所的白糖SR2007、SR2012、SR2103、SR2101合约的交易单位为100/手,每个交易日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成交量为300手。
6、涨跌停板:
每日最动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每一个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7。
7、结算价:一般是指某货合约在合约最后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
8、交割结算价:指某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的最后交易日标的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
9、大户报告制度:
当客户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的80以上,交易所就会公布大户报告,该报告有利于维持市场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