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指期货交易规则(恒指期货交易规则及费用)

大恒指期货交易规则(恒指期货交易规则及费用):
1、按合约规则交割月份的标准交割月份为交割月份的标准合约月份,最小变动价位为0.01点。
2、按交易时间划分交割日为恒指期货交易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
3、按比例交割日为恒指期货交易时间的合约月份为恒指期货交易时间:9:15至11:30、13:00至15:30、15:00至16:00。
4、按递入成交日期计算交割日为恒指期货交易时间:9:25至11:30、13:00至15:00。
5、按份额计算交割日为恒指期货交易时间:11:30至12:30、13:00至15:30。
6、按交割月份量划分交割日为恒指期货交易时间:12:30至12:00。
7、按成交量划分交割日为恒指期货交易时间:13:30至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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