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被强制平仓后(期货强制平仓后为什么会负债):

期货强制平仓是指当期货交易者的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而是被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期货交易所按照如下原则:
(一)会员或客户在期货交易中发生的违约行为;
(二)进入交割月的期货合约或合约;
(三)合约最后交易日、到期日等;
(四)延期交割月、最后交易日;
(五)异常情况处理;
(六)其他有关规定。
延期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采用自动撮合成交方式的,称为自动撮合成交。
可知,自动撮合成交指的是:客户提出的一种委托单,系统只受理在自动撮合成交的申报,然后交由期货交易所指定的交易商在计算机上执行。
基础的内容和主要规则:
(一)指令的类型
指令包括交易、撤单、止损、止盈、追保、交易优先、委托指令申报、延期交收等类型。
(二)交易优先原则
指令是指执行时,应当确定以下原则:
(1)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且应当符合交易指令的条件。交易指令必须是符合交易所交易指令的指令。
(2)撮合成交。交易指令可以是指令的一种,也可以是指令的一种。
(3)报价方式
交易指令不应当是指令的一种,但必须是当日的有效报价方式。
(4)最小报价单位
最小报价单位是指交易指令的最小数量,是指在交易期间内的期货合约报价单位。最小报价单位是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
(5)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规定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